| 如何办理认证 | |||||||||
| 2005-09-14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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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是对公证而言,是指一国的外交、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、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。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,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外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,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,即通常所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。 (一)文书认证程序 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,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: 1、在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申请认证。我馆不负责向当事人推介认证官员。 2、将英国外交部认证过的文书,送至我馆申请认证。 (二)申请材料 中、外国公民向我馆申请文书认证,须提交以下材料: 1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的认证申请表1份; 2、所需认证材料的原件; 3、所需认证材料的复印件; 4、办理商业文书认证,还需提供公司注册执照和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 (三)取证时间及费用 认证通常可在第5个工作日后领取。费用如下:
无加急办理方式,恕不接受进度查询。不接受邮寄申请,不提供邮寄服务。 (四)注意事项: 1、根据国际惯例和我有关规定,总领馆只认证英国外交部认证官员签字和印章属实,对被认证文书内容不负责。 2、英国外交部官员认证过的文书,以及我馆认证过的文书,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。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,乃至法律责任,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。 3、文书认证不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。 ●必要时,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,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。遇此情况,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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